怕大家忽略了,請詳讀~筆試加油!
壹、報名相關
| Q1-1: | 【甄選資訊】甄選資訊相關訊息如何取得? |
| A1-1: | 有關桃園捷運公司104年新進人員甄試相關資訊已刊登於本公司網站, (http://www.tymetro.com.tw)查詢,如符合規定資格,歡迎踴躍報考。 |
| Q1-2: | 【甄選資訊】甄試之各項重要日期及時程? | |||||||||||||||||
| A1-2: | 詳見甄試簡章第2頁。 | 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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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Q1-3: | 【甄試資訊】本次甄試之國籍、性別、體格檢查規定為何?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可否報考? | |
| A1-3: | 詳見甄試簡章第3-4頁。 | |
| 1.國籍: |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,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,應依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第21條第1項規定:「…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,不得擔任公營事業機關(構)人員…」辦理。如有隱匿者,一經發現除立即拒絕應試撤銷錄取及受僱資格、或終止勞動契約外,並需負一切法律責任。 | |
| 2.性別: | 不限。 | |
| 3.體格檢查: | 體格檢查不符合要求者,取消錄取資格。(詳見甄選簡章第3-4頁) |
| Q1-4: | 【報考資格】本次甄試之學歷資格條件為何? | |
| A1-4: | 詳見甄試簡章第5-8頁。 | |
| 1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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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. | 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(可自行翻譯或委由翻譯社翻譯);國外學歷影本應經我國駐外單位,包括我國駐當地使、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、貿易、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或公證人簽證。 |
| Q1-5: | 【報考方式】可以現場報名嗎? |
| A1-5: | 一律採網路報名方式辦理,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。詳見甄試簡章第9頁。 |
| Q1-6: | 【繳費方式】是否需要報名費?繳款方式與時間?如何取得繳費收據? | ||
| A1-6: | 詳見甄試簡章第10-11頁。 | ||
| 1.報名費: | 新台幣600元。 | ||
| 2.繳款方式: | |||
| I.自動櫃員機ATM轉帳: | 繳款期限至104年5月8日23:59止。 | ||
| II.臨櫃匯款: | 繳款期限至104年5月8日15:30止。 | ||
| 3.繳費收據: | 可於甄試報名網站列印。 |
貳、考試相關
| Q2-1: | 【第一試】有關第一試各節次考試時間、地點?是否有准考證? |
| A2-1: | 請於104.05.14起至本公司新進人員甄試網頁(http://www.tymetro.com.tw)查詢測驗時間、地點、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。 |
| Q2-2: | 【成績計算】第一試、第二試及總成績計算方式? |
| A2-2: | 詳見甄試簡章第15-16頁。 |
第一試
| 1. | 各科原始分數以100分計。 |
| 2. | 一般營運儲備人員類共同科目佔第一試(筆試)成績30%、專業科目1和專業科目2各佔第一試(筆試)成績 35%。身心障礙類與原住民類,共同科目、專業科目1各佔第一試(筆試)成績50%。 |
| 3. | 筆試其中一科目零分或缺考者,不得參加第二試(口試)。 |
| 4. | 依第一試(筆試)成績高低順序,決定各甄選類別口試名單,請應考人自行至甄試網站專區查詢,以參加第二試(口試),第一試(筆試)成績相同時,一般營運儲備人員類依序以專業科目2、專業科目1、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(口試)之排序,如仍為同分者,則增額通知參加第二試(口試);身心障礙類及原住民類依序以專業科目1、共同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能否參加第二試(口試)之排序,如仍為同分者,則增額通知參加第二試(口試)。 |
第二試
| 1. | 以口試委員評定之平均分數計算口試成績。 |
| 2. | 口試成績未達70分者,不予錄取。 |
總成績
| 1. | 第一試(筆試)成績佔總成績50%,第二試(口試)成績佔總成績50%。 |
| 2. | 若總成績相同者,以口試成績之高低決定錄取順序。一般營運儲備人員類如再同分者,依序比較專業科目2、 專業科目1、共同科目之原始分數;身心障礙類及原住民類,依序比較專業科目1、共同科目之原始分數。 |
| Q2-3: | 【第一試】第一試(筆試)考試要攜帶什麼東西? | |
| A2-3: | 詳見甄試簡章第13-14頁 | |
| 1. | 有照片身分證件正本(限新式國民身分證、駕照、護照、健保IC卡,請擇一攜帶;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限內)。 | |
| 2. | 文具:2B鉛筆、橡皮擦、藍(黑)色原子筆及修正帶(液)。 |
| Q2-4: | 【第一試】應考可以攜帶電子計算機(器)嗎? |
| A2-4: | 依甄試簡章第14頁,考生僅得使用簡易型電子計算器(不具任何財物函數、工程函數功能、儲存程式功能),但不得 發出聲響。 |
| Q2-5: | 【第一試】考試當日因某原因無法出席,怎麼辦? |
| A2-5: | 本公司本次新進人員甄試,全體考生第一試皆訂於104年5月17日測驗且公告在案,恕無法因個人因素改期或擇日 補考。 |
| Q2-6: | 【成績複查】第一試(筆試)成績複查程序? | |
| A2-6: | 詳見甄試簡章第16-17頁。 | |
| 請於104年5月25日14:00至5月26日18:00前至新進人員甄試網站http://www.tymetro.com.tw測驗成績複查專區 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。申請流程如下: | ||
| 1. | 請至測驗成績複查專區登錄,登錄時請輸入應考人之資本資料。 | |
| 2. | 請點選欲複查之測驗科目。 | |
| 3. | 申請複查時須付工本費50元,另收取25元掛號郵資,應考人請於繳費期限內繳款,銘傳大學提供下列繳款方式: | |
| 金融機構ATM或Web ATM轉帳:繳款帳號請詳新進人員甄試網站網站http://www.tymetro.com.tw, 繳款期限至104年5月26日23:59止。 | ||
| 4. | 應考人逾期繳款,銘傳大學除不受理該項複查申請外,並將進行退費;若應考人申請後未進行繳款者,則該項 申請訂單逾期後將自動作廢。 |
| Q2-7: | 【試題疑義】第一試(筆試)試題及答案疑義處理程序? |
| A2-7: | 請至新進人員甄試網站網站http://www.tymetro.com.tw「試題疑義申請」,逾期或以其它方式申請恕不受理。 |
| Q2-8: | 【第二試】第二試(口試)考試日期為何?要攜帶什麼東西?如果無法出席怎麼辦? | |
| A2-8: | 詳見甄試簡章第15頁。 | |
| 1. | 請依入場通知書所載日期及時間,持具有本人照片之身分證件正本(限國民身分證、駕照、護照、健保IC卡, 請擇一攜帶;前述證件須於有效期限內)及規定繳交文件至指定地點辦理報到,未攜帶前述身分證件正本者, 不得入場應試。早到者恕不受理;凡逾時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棄權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。 | |
| 2. | 本公司本次新進人員甄試,全體考生第二試皆訂於104年6月6日至7日測驗且公告在案,恕無法因個人因素改 期或擇日補考。 |
叁、錄取、報到及試用相關
| Q3-1: | 【體檢問題】什麼時候要去體檢? |
| A3-1: | 依甄試簡章第18頁,錄取人員應於報到日後14天內自費完成行車人員體檢,並繳交「桃園市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表」。報到日後14天內後未繳交體格檢查表或體格檢查表經審查不合格者,桃園捷運公司得以撤銷錄取資格或調整職務內容。倘未即時完成行車人員體檢者,需於報到日後之工作日辦理行車人員體檢,則以請事假辦理。 |
| Q3-2: | 【報到問題】請問錄取後何時辦理報到?可否延後報到? |
| A3-2: | 依甄試簡章第17頁,錄取人員由桃園大眾捷運公司寄送錄取通知,預定於104年6月起分梯次辦理報到,並預計7月31日前完成報到作業。逾通知報到期限而未報到者,或報到後未能參加錄取類科之人員專業訓練,即視為放棄,並註銷錄取資格。 |
| Q3-3: | 【試用問題】試用期多長?試用期間及試用期滿薪資為何? | |||||||||||||
| A3-3: | 詳見甄試簡章第17頁 | |||||||||||||
| 1. | 甄選錄取之新進人員,自報到日起應試用6個月,試用期滿,試用考核成績合格者,始正式僱用。試用考核成績 不合格者,即終止勞動契約。另試用期前90天薪資約30000元,通過試用期第90天試用考核者,第91天起依公司規定發給薪資,試用期滿180天且通過期滿考核者,始完成正式遴用。 | |||||||||||||
| 2. | 甄選錄取之新進人員其薪給待遇標準支給: | 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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